为了集人才于幼儿教育领域,日本大幅度地提高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,对志愿任教的毕业生实行奖励制度。幼儿园教师受到社会各界的尊敬,其工资比一般国家的公务员高出20%左右,所以报考幼儿教育专业的人很多,更多优秀的人才充实到了幼儿教师队伍中。
4.重视幼儿教育立法
以法律为依据,是日本幼儿教育迅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重要原因。日本涉及幼儿保教方面的立法很多,如《宪法》《教育基本法》《学校基本法》《教职员许可法及其实行法》《儿童福利法》《儿童福利设施最低标准法》等。这些法规既保护了幼儿及其受教育的各种权益,又使幼儿园、保育所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,有章可循。
(四)印度
1.学前教育体现一定的福利性质
作为第三世界国家,印度从本国的国情出发,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,强调公平为先的原则,致力于创办为平民子女服务的学前教育机构,使得印度的学前教育在整体上体现出一定的福利性质。印度的幼儿园分为2个阶段:幼稚园低班(LowerKindergarten)和幼稚园高班(HigherKindergarten),幼稚园低班招收3~4岁幼儿,而幼稚园高班招收4~5岁幼儿。幼稚园高班结束以后,幼儿将会进入小学一年级。幼稚园是正规学校的组成部分,但大多数幼稚园为私立学校。2~2岁半的年幼儿童会安置在特殊的托儿所,它也是幼稚园的一部分。幼稚园均有标准化的课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