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怀亮立刻指着那个妇女问某乙:“旁听席上那妇女是什么人?”
“她,她是我妻子。”某乙答。
李怀亮严厉地对那妇人喝道:“旁听席上严禁随便走动,你马上退出审判庭,到候审室去等待传讯!”
那个妇女退出以后,某乙就像被解除了武装似的,失去靠山,不像刚才那么理直气壮了。
“你就住在北京吗?”李怀亮问道。
“是的。”
“在北京从事什么职业呀?”
“在某某街开一个妓馆。”
“收入怎么样?”
“还可以。”几句话问下来,某乙已经解除了对审判官的戒心。
“原先你在哪儿了?”
“在上海。”
“做什么事呀?”
“经营一家洋货店。”
“那是在什么时候?”
“是清末光绪二十几年时候的事了。”
“当初你开办洋货店时,有多少资金啊?”
“原先出资若干,后来又加了若干资金。”
“洋货店是你自己经营的吗?”
“是我自己经营的。”
听到这儿,李怀亮突然生气地说:“你在骗人!看你的样子不像是个买卖人,你能经营得了洋货生意?”
“我说的是实话,”某乙着急地连连辩解:“确有其事,我开办洋货店,还有一个经理叫许兰生帮我照料店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