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传,那时因为防止男女随便结婚,生出纠纷,便规定了凡是正式婚娶必须备具六种手续,才算得正式夫妇。那六种手续,叫作“六礼”。第一是纳采,男家得到女家同意后,派人拿了雁去女家正式表示求婚。第二是问名,女家接受纳采后,男家再派人去请问女子的姓名。第三是纳吉,男家派人通知女家说,卜得吉兆,可以结婚。第四是纳征,男家派人送了聘礼俪皮和十端的帛,表示正式聘定。经过了这四种手续,才算是聘定了。第五是请期,男家派人告诉女家结婚的日期。第六是亲迎,由男子亲自去迎接女子来家结婚。这样才算六礼完备的正式夫妇。
南方各国在这个时候,人民都知道按礼结婚是光荣的,不按礼结婚的就要受到社会的轻视,不当她是正式妻子。所以这女子不肯马虎结婚。
召公听了双方言词,又问了同来的几个人,他们都是男女双方的亲属,对于他们的婚事纠纷,知道得很清楚。召公问了一遍,便劝告男子说:“婚姻是要以礼好合的,你既然六礼不足,便不能算是以礼。既然涉到诉讼,便不能算是好合。我劝你还是放弃吧!”男子听了,心里老大不愿意,说:“我是求过婚的,她家当日并没有不愿意的表示呀!为什么到了要娶的时候,却要翻悔起来呢?这岂不是和我开玩笑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