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,建立资助政策体系,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入园。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;各地根据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,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。对于父母因外出务工不在身边的农村留守儿童,要优先保证他们进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。
第三,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。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,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(班)。
第四,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。支持贫困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,发挥其对农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,带动农村学前教育的整体发展,在提高普及率的同时确保教育质量。
《教育规划纲要》中提出的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基本工作思路是:把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。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。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。加大财政投入,组织实施“推进农村学前教育”重大项目,支持办好现有的乡镇和村幼儿园;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,改扩建或新建一批乡镇和村幼儿园;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。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,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。